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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获地方立法权三年出台九部法规规章
2018年12月05日 15:17      浏览:

佛山市获地方立法权三年出台九部法规规章

三年前的今天(2015年5月28日),佛山追梦12载终获地方立法权。

三年后的今天(2018年5月28日),敢为人先的佛山充分利用立法权,制定出5部地方性法规和4部地方性政府规章,向社会公众交出一份靓丽答卷,佛山立法质量和数量走在全省前列。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佛山立法在促进改革、推动发展、保护生态、惠及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为佛山具有岭南特色的千年历史古建筑砌起牢固“护城墙”;《佛山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成为保护大气环境和保障公众健康的人工屏障;《佛山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为全市今后地方立法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我们始终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佛山市法制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文志表示,立法最终目的还是要解决佛山实际问题,今后继续摸清佛山立法需求,为佛山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更好服务佛山改革发展。

立法三周年成绩居全省前列

过去三年,佛山正式获批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共9部,其中地方性法规有5部,地方性政府规章有4部,涵盖了历史文化保护、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城乡建设和管理等方方面面。地方性法规分别包括《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佛山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佛山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及《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地方性政府规章分别包括《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佛山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集中管理办法》《佛山市寄递物流安全管理办法》及《佛山市违法建设查处暂行办法》。

佛山立法,三年九部,佛山速度几何?佛山市法制局法规科科长陈泳槟说,佛山立法速度在我省名列前茅,截至2017年底,在我省新取得地方立法权的17个城市中,佛山法规立法数量排名第一,规章立法数量排名第二。

佛山立法不仅求快,同样重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法制局和相关起草责任单位从未偷懒省功夫,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立法理念,扎实推进、整体谋划、科学审查。“我们坚持标准不能降低、底线不能突破,让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审查全过程,才能牢牢把握住立法质量生命线。”陈泳槟表示。

佛山高质量立法充分体现在把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贯穿在立法工作全过程。比如,被誉为“小立法法”的《佛山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起草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几乎翻遍了《立法法》和省立法条例,查阅了大量国内其他城市的地方法条例。而佛山市法制局坚持问题为导向,针对送审稿中的重点疑难问题,多次召开专家论证会、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省法制办、基层执法部门等参与论证,赴各地开展实地调研听取意见。每当聊起《立法法》和“小立法法”,他们都如数家珍。

又比如,佛山出台的首部地方性法规《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更是考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法制局和相关起草单位的耐心和智慧,市国土规划局几乎上下为做好这部条例的施行忙个不停。

作为佛山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成员之一,广东通法正承律师事务所主任、佛山市律师协会会长钟坚几乎全程参与了9部法规规章的立法工作。“对于每条法律条文,我都认真阅读思考,提过无数次意见建议,目的就是确保条文质量。”钟坚说,大到一条法律条文,小到一个标点符号,大家都要议一议、争一争,讨论许久方罢休。“立法数量和质量均得到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法制办的充分肯定。”陈泳槟说,一部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从起草、审查到正式出台一般需要一至两年时间,佛山在短短三年内一气呵成推出9部,可以说这种与时间赛跑的“佛山速度”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

立法凸显效益解决佛山问题

三年来,佛山正式获批准出台的5部地方性法规和4部地方性政府规章充分体现了立法法的要求,不仅规范了佛山政府的政策制定,提升了政府的法制化管理水平,立法的正面效益也在逐渐显现。

《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自2016年3月21日正式施行以来,背后效果究竟如何?市国土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条例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申报流程、审批程序、保护资金管理、历史建筑日常管理工作安排、违法活动处罚程序等一系列作出具体可操作指引,对全市历史建筑形成保护新格局。2016年,佛山投入2亿元修缮利用历史建筑,老房子重新“新”起来,部分历史建筑成为了游客的观光旅游胜地。

作为佛山政府“1号令”,首部政府规章《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于2016年10月1日正式施行。该规定针对佛山实际,对市容环卫责任区、乱摆卖乱张贴、高空抛物、宠物饲养等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问题作出要求。那么出台一年多以来,“1号令”实施情况如何?“我们以城管考评为抓手,以创文迎检为契机,认真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大力开展市容市貌专项整治、拆地锁拆广告牌、整治市场及周边环境等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市住建局执法科相关负责人兰岚给出一组数据:全市依据1号令共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责任书1万余份,拆除地锁地桩1980个; 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共受(处)理案件910701宗,教育纠正890895宗,立案19806宗; 市政公厕共568座达到国家二类城市公厕的有423座;男女厕位比例合适,男厕位约占45%,女厕位约占55%。

实质上,为了推动新规落实,市住建局在进行广泛宣传普法、启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开展过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全市城管执行部门开展贯彻落实新规的执法月活动,对不符合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规定的突出行为进行大力整治。

同样,实施不到两年的《佛山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对整治“黑烟车”和工地上的移动机械起到良好震慑作用,为佛山营造绿色生态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伴随着法规规章陆续出台、施行,许多生活在此的佛山人也享受到其效益释放后带来的红利。“看似高处不胜寒的佛山立法走进老百姓生活中,解决了许多佛山难题。”在佛山生活30多年的居民赵闽认为,自佛山政府“1号令”的施行以来,环境更好了、道路更整洁了、空气更清新了。她称,小区高空抛物、宠物随处大小便、小贩乱占道经营等现象以前在佛山层次不穷,如今这些乱象可以说寥寥无几。特别是条例对高空抛物作出明确规定后,大大约束了此类不文明行为。

佛山市法制局相关负责人认为,几部法规规章虽然落地时间不久,但之所以能在短时间内取得初步成果,其重要原因是这些法规规章针对佛山实际,以问题为导向,提出“预先保护”“预防措施”“明确规范”等内容,推动许多工作做在前面。

问法于民开门立法成佛山常态

良法善治,善治的前提是要有良法。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佛山立法质量和数量之所以都走在全省前列,关键在于佛山在本地特色上下工夫、在有效管用上做足文章。开门立法,成为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佛山市法制局不断创新工作理念的一大特色。

从征集立法意见开始,佛山已积极推动“开门立法”,扩大公众参与。例如,2017年5月,佛山启动2018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工作,向各区政府、市有关单位、地方立法权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政府立法咨询专家以及社会公众公开征集佛山市2018年度立法建议项目,并与媒体、第三方机构开展合作,通过街头访谈、网络问卷调查、政民互动平台热线向市民征集立法建议,在短短一个月内收集到1450条具体建议、政府部门建议项目15个、人大代表建议项目6个、政协委员建议项目3个。

最终,佛山市法制局从收集立项建议中挑选出几十项较为成熟的建议,委托佛山市律师协会进行论证,为立法项目的最终确定提供专业性参考。“对一些密切关乎民生的法规和规章,我们还会组织例如物业公司、企业主、小区居民等行政相对人进行座谈征求意见,反复对条文进行修改再修改。”陈泳槟说,严格按照程序执行一套科学的立法审查制度是每一部法规或规章的必经之路。

佛山市法制局2017年委托的第三方调查显示,45.17%的受访者表示参与过立法经历,76.87%的受访者知道公众可以参与立法,为立法草案提出过意见建议; 受访者参与立法意愿更高达81.33%。

为发挥社会各领域专家学者在政府立法中的作用,佛山市法制局于2016年底启动智库建设,目前共确定29名政府立法咨询专家,覆盖法律、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此前立法过程汇总已多次征求过专家意见,共收到专家书面意见建议近千条,其中大部分意见被采纳或者部分采纳。”陈泳槟说。

同时,佛山市法制局结合实际需要,探索完善我市政府立法制度,推动《佛山市人民政府规章项目库管理办法》施行。该办法对规章项目实行储备、分级管理,对纳入规章项目进行孵化,优先考虑成熟项目纳入年度规章制定计划,进而保障了立法工作的延续性和主动性。

此外,佛山市法制局积极扩大立法宣传,通过及时发布立法信息、畅通市民参与立法渠道、与媒体加强合作、打造立法宣传品牌“阳光立法直通车”政民互动论坛系列节目、搭建“对话民生”政风行风网络互动栏目等公众意见反馈平台,努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用好立法权服务佛山改革发展

逐梦12载,佛山在2015年获得地方立法权。这对于地处改革前沿阵地的佛山而言,是出于深化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的考虑,而不是对“权力”的迷恋。

“市法制局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实现立法决策与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相衔接,始终把服务全市改革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吴文志表示。

佛山是一座制造业名城,一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还是一座全国文明城市。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镇化的加速,在迈向“面向全球的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的过程中,佛山在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传承等方面遇到越来越多的难题。

自获地方立法权以来,佛山把立法工作放在全市工作大局中去审视和部署,坚持把立法工作放在改革发展的全局中去谋划,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提供有效制度供给。

过去三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大、市政府相关部门齐心协力,精诚合作,共同推出的9部法规规章充分印证佛山严格遵守立法法规定的立法权限范围,精心挑选与佛山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的立法项目,充分发挥了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立法要体现佛山特色”,佛山市委书记鲁毅强调。为适应佛山现阶段发展需要,如何用准、用好地方立法权?今年,佛山将及时开展《佛山市新建城镇住宅区配建教育设施管理办法》《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佛山市城乡规划条例》《佛山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的起草或审议工作,该方面的内容恰恰与民众利益、佛山改革发展息息相关。

下阶段,佛山市法制局将围绕坚持做好政府立法审查工作、改进做好政府立法指导工作、探索做好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创新做好规章项目库管理工作、深入做好政府立法宣传工作及认真做好立法调研考察工作,积极推进政府立法工作。

数读佛山三年立法工作亮点

立法数量数一数二

我市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基本建立;截至2017年年底,我市已出台地方性法规5部、政府规章4部;在我省新取得地方立法权的17个城市中,我市法规立法数量排名第1,规章立法数量排名第2。

3项立法工作制度

出台《佛山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程序规定》《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佛山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的通知》及《佛山市人民政府规章项目库管理办法》,为科学民主立法立规矩。

5部规章即将立法

包括《佛山市新建城镇住宅区配建教育设施管理办法》在内的3项规章制定项目,2项规章预备项目,纳入市政府2018年度规章制定计划。

300多人次先后进行培训

佛山组织市有关部门共300多人次先后参与了省人大、省法制办、市人大、市法制局举办的8期地方立法专题学习培训班。

130多场会议

市法制局共组织召开立法专家论证会9场,立法调研座谈会36场。另外还组织召开立法协调会90多场。

29名立法专家

启动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的建立工作,确立了第一批29名政府立法咨询专家,覆盖法律、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

8000多条意见70%采纳

在立法过程中多次征求意见,共收到8000多条公众意见,公众意见反馈中,70%的公众意见都予以采纳或者部分采纳。

立法宣传250多次

市内外主流报业刊载我市政府立法报道150多篇,佛山电台录制立法专题节目14次,佛山电视台播放立法专题报道25次。并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网站”的新媒体平台(即微信、微博、APP客户端和网站)扩大宣传范围,三年来各大微信公众号推送政府立法相关文章70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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